唐代懿宗皇帝剛剛繼位時,天水郡有個叫趙和的人,擔任江陰縣縣令,他憑幾句話就能斷明一件案子,因此享有「片言折獄」的名聲。無論什麼疑難案件,他都能合情合理地妥善處理,因此他連續擔任了好幾個大縣的縣令,常常能昭雪冤案,所以每次政績檢査,他總能獲得優等評語。
當時楚州淮陰一帶的農民,因年年豐收很多人便出外經商。有一個村莊,莊東一戶人家開拓了幾百畝良田,但因資金不足無法經營,就把田地折成契約給莊西的一戶人家作抵押,貸錢100萬貫。
契約上清清楚楚地寫著,第二年連本帶利一起贖回契約,否則田地就歸莊西人家。一年過去了,果然糧食豐收,賣掉糧食,獲得很高的利潤。莊東人家就準備好錢要贖回契約,他先交80萬貫給莊西人家。
但莊西人家不肯先退契約,要等明天全部的錢都還清了再退。莊東人家心想只隔一夜,兩家又是世交,感情也好不會有什麼閃失。因此,並沒有要求對方要立80萬貫還錢收據就回家了。
第二天,他拿著未還的餘款去時,沒想到莊西人家竟然翻臉,不承認昨天收了80萬貫錢,既無證人又無還款字據,怎麼也說不清楚,哀求也沒用,對方就是不認帳。
莊東人家萬般無奈只好告到縣衙,希望縣官能為他伸冤。縣裡派人追査也沒有什麼結果,縣令對他說:「我不能只聽一面之詞,你就是被冤枉了,斷案還是要憑證據,你沒有證據叫我們怎麼斷呢?」他又告到州裡,州裡也沒有辦法。
莊東人家回到家裡,怎麼也吞不下這口氣,他聽說遠處江陰縣有個善於斷疑難案件的縣官,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去江陰縣,找到趙和向他訴說冤情。
趙和聽了後說:「縣官的職位很低、權力小,只能管本縣的事,你家在淮陰不是我管轄範圍,我有什麼辦法為你雪冤呢?」這人一邊哭一邊繼續哀求說:「您要是沒有辦法,我就無處伸冤了。」
趙和聽他這麼一說,心裡很是同情便說道:「你就暫且住在我這裡,我再想想辦法。」
一夜過後,趙和把這人找來對他說:「辦法我是想出來了,但是你有沒有對我說假話呢?」這人連忙剖白說:「在大人面前怎敢撤謊?」趙和說:「如果你說的是真的,我就依計行事。」
於是,他就派了幾名能幹的捕快,帶著公文去了淮陰縣,公文上說著:「我們這裡破獲一件在江上搶劫作案的犯罪集團,案子已經審理,他們供出了個共犯,住在淮陰縣某地。」姓名、形貌,都按照來人的述說寫清楚了,然後在公文中要求把這犯人押來江陰審理。
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,鄰州辦案,各自管各自轄區的犯人,只有對在江上持刀搶劫的罪犯才可以越境捕人,而且鄰州不得干預,必須交出本轄區的罪犯。因為有這項規定,趙和才想出這個辦法。
追捕文書一到淮陰,果然就把莊西那家主人抓來了,但他自以為沒有犯罪也就不害怕。
人一抓來,趙和馬上就升堂審問,趙和厲聲喝道:「當今天下太平、年歲豐饒,耕田織布完全可以養活自己,你為什麼要到江上搶劫!」這人聽完嚇了一跳,急得滿眼是淚,忙分辯道:「我只是個耕田種地的農夫,槳怎麼拿、船怎麼駕我都不知道,怎會到江上搶劫呢?」
趙和正言厲色地道:「證人證詞一應俱全,姓名一點不錯,如果你硬是堅持說假話而不認罪,那就只有讓你皮肉受苦,用大刑逼你講真話了。」這人嚇死了,不斷地叩頭喊冤,額上都叩出血痕了。
趙和見他如此又說道:「不過被劫的都是金銀珠寶和綾羅綢緞,不是普通農家所常有的東西,你可以把你的家產逐一寫出,或可以通過檢查辨認來看出你是不是真的冤枉。」
這人一聽,稍稍放寬了心。於是詳細地開列出家中的財產清單,他萬萬沒有想到莊東人家越縣來告狀了。只見清單上寫道:稻穀若干,是莊客某某、某某交納的;綢絹若干,是自己家裡織的;錢若千貫,是莊東某家拿來贖取契約的;銀器若干,是請銀匠某某打造的。
趙和一見果然登記了莊東那戶人家契約的錢,心裡大喜就進一步問道:「你如果真的不是搶劫錢財的罪犯,那你為什麼要隱瞞莊東來贖契約的80萬貫錢而不認帳呢?」
說完,就吩咐莊東那人出來作證,這人一見恍然大悟,但已原形畢露再無法抵賴,又慚愧又害怕,只好俯首認罪。
趙和巧妙地審明此案,替莊東人家挽回了一大筆損失,於是命令把莊西那人押回淮陰,取出契約交還主人,然後依法處置。 @*#
資料來源:唐.高彥休《唐闕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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